什么叫爆炸極限?爆炸極限與可燃物的危害
點擊次數:2869 更新時間:2012-06-27
可燃物質(可燃氣體、蒸氣和粉塵)與空氣(或氧氣)必須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均勻混合,形成預混氣,遇著火源才會發生爆炸,這個濃度范圍稱為爆炸極限,或爆炸濃度極限。例如一氧化碳與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12.5%~80%。可燃性混合物能夠發生爆炸的zui低濃度和zui高濃度,分別稱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,這兩者有時亦稱為著火下限和著火上限。在低于爆炸下*不爆炸也不著火;在高于爆炸上限不會發生爆炸,但會著火。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濃度不夠,過量空氣的冷卻作用,阻止了火焰的蔓延;而后者則是空氣不足,導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緣故。當可燃物的濃度大致相當于反應當量濃度時,具有zui大的爆炸威力(即根據*燃燒反應方程式計算的濃度比例)。
爆炸極限與可燃物的危害可燃性混合物的爆炸極限范圍越寬、爆炸下限越低和爆炸上限越高時,其爆炸危險性越大。這是因為爆炸極限越寬則出現爆炸條件的機會就多;爆炸下限越低則可燃物稍有泄漏就會形成爆炸條件;爆炸上限越高則有少量空氣滲入容器,就能與容器內的可燃物混合形成爆炸條件。應當指出,可燃性混合物的濃度高于爆炸上*,雖然不會著火和爆炸,但當它從容器或管道里逸出,重新接觸空氣時卻能燃燒,仍有發生著火的危險。